难得糊涂 发表于 2012-12-4 11:01:30

农地平等入市一箭多雕

11月29日《京华时报》报道,在2012年11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虽然目前具体修改条款还未可知,但有业内专家推测,此次修改,主要内容是提高征地补偿数额,提高额度可能至少为现行标准的10倍。应该是修改了土地管理法中的第四十七条。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有专家表示,修正案草案获得通过,也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的尽快出台铺平了道路。光靠行政手段提高征地价格还远远不够。中国地域辽阔,地价天差地别,不可能一刀切地以农业收入为补偿依据。未来改革的方向,是农民个人和家庭成为农村土地交易的主体,通过税收调节的方式,使部分土地收益成为地方财政收入。土地问题的核心,不只是补偿问题,土地交易主体的问题更为关键。目前,大量的土地搞开发,有的并不是为了公共利益。而依据现在的土地管理法,所有的土地都必须征收。诚如有关专家所称,未来土地流转应该是两个途径,其中20%—30%的搞征收,如地铁、高速公路建设等;70%—80%应该是市场交易,比如用于商业住宅开发、重大项目建设、工业用地等。 这样做可以釜底抽薪地解决各地方政府亲力亲为站在经济第一线进行招商引资、房地产补贴工业的问题,有利于节约用地、减少产能过剩、保护环境和真正的产业结构转型。而且,交易的主体应该由村集体变成农民个人和家庭,才能从根本上防范少数村干部侵害多数农民利益的问题,也才有利于村民民主制度的真正实施和贯彻。另有消息说,权威人士透露,国土部等三部门正在酝酿制定新的土地供给条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市交易将被放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将与城市建设用地真正实现同地、同权、同价。业内人士表示,条例出台将改变国内现有土地市场格局。先要改变农村土地“被集体化”,否则矛盾还会更多,会使土地矛盾由官民矛盾变成村内矛盾。中国村民民主实施30多年,矛盾却越来越尖锐,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土地和农房公有(被集体化),导致城市化进程中,村干部权力含金量越越来越大,与村民的利益矛盾也越来越大。当然,并不是未来所有的卖地收入都归农,而是通过征收土地交易税,既调节收入分配,也保证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在中国城市化的历史大背景下,越是大城市和城市周边地价越高,这是“人人生而不平等”的体现,可以考虑采用累进税制,地价越高,缴税的比例也越高。可以设想土地交易税由中央和地方逐级分成,实行省际、县际转移支付。土地交易税的转移支付,可以专款专用,专门用来补偿或收购那些自动消失的村庄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复耕或复林。目前政府垄断了土地交易,并推高了房地产用地价格和房价。如果允许农民个人和家庭成为土地市场的交易主体,多个主体之间有竞争,房地产价格强行补贴工矿用地的情形将得到扭转,房地产用地价格地价反而有可能会有所回落,房价也就不会这么高。同时,为了防止房价回落过快或者保证房地产价格持续稳定上涨,以确保地方债和金融安全,各级政府可以在土地和城市、房地产规划上做文章,符合规划的才能建设房地产。此外,如果土地交易主体发生了变化,大部分土地收入归农,即使房价上涨,由于农民手里钱多了,进城农民也有了更多的资本,以承受更高的房价。由此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而对于购房人来说,房价问题归根结底是人聚财聚的城市化问题,稀缺的城市空间永远是房价上涨的主因,不要指望土地自由交易会带来房价下跌甚至暴跌。因为,并不是什么土地都会拿来盖房,并不是盖了房子的地方就会有人去工作生活。城市化过程中大量农房空置是一例,神州大地出现多处“鬼城”、空城又是一例。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农地平等入市一箭多雕